課程名稱 |
教育實習(公民與社會科) INTERNSHIP (CIVICS AND SOCIETY) |
開課學期 |
97-1 |
授課對象 |
學程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|
授課教師 |
吳秀玲 |
課號 |
EduTch5641 |
課程識別碼 |
P01 U940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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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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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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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校外實習。初選不開放。不開放電腦選課。 總人數上限:1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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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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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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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【課程規劃】
本課程為教育實習系列課程的第三門課,主要目的在於統整教材教法和教學實習兩門課程的內容,在真實的教育職場當中,運用及反思學習到的專業知識及理論。透過與台大實習簽約學校的合作,學生將在正式國、高中職正式老師的輔導,以及台大教授的指導之下,從每年的八月至隔年一月進行全時間的教育實習。此時台大學生可能已經畢業,或仍然在學,但均將從「學生」升格成為「實習教師」。
A. 教育實習內涵
教育實習包括教學實習、導師實習以及行政實習,分述如下:
1. 教學實習
(1) 觀摩:跟隨輔導老師進入課堂,觀察及紀錄輔導教師的教學策略與方法。
(2) 備課:熟悉及整理教學科目的核心概念、擬定教學流程、進行教案寫作、製作上課教材。
(3) 試教:實際上台教學,透過與學生的教學互動,以及教學之前與之後與輔導老師及指導老師的討論,逐漸探索及反省自己的教學理念、發展自己的教學策略。
2. 導師實習
(1) 班級運作與常規建立:觀察教師如何透過各種管道例如班會、早自習、週記、聯絡簿等,建立班上學生的生活常規與學習習慣。
(2) 學生輔導與個別問題處理:透過晤談與學生資料卡等,瞭解學生背景,以及學習狀況,發展出問題防範的措施,以及如何處理長期及突發的問題的方法。應進一步瞭解學校的輔導行政支援。
(3) 與家長的溝通與協調:透過家長會、學校日、以及平常的溝通聯繫等,對於學生的學習狀況進行瞭解與尋求協助與支援。
3. 行政實習:
(1) 透過參與各項活動與工作,瞭解學校的行政各單位的主要目的、執掌、工作內容,以及運作形式。
(2) 瞭解行政處室之間如何協調,以及行政人員與教師之間如何溝通配合。
(3) 行政實習大多集中在暑假。開學後則以教學與導師實習為主,行政為輔。
B. 返校座談、實習記錄、與實習評量
1. 在開學第一個月,實習教師(學生)將與實習輔導教師、指導教授討論,擬定實習計畫書。請指導教授多予指導。
2. 實習過程中,實習教師(學生)在每月最後一週的星期五,會返校進行研習活動,繳交每月實習工作表,並與同科實習教師一同與指導教授座談。因此,敬請指導教授參加,並予指導。
3. 請指導教授撥冗在開學前、中、後等三個時間點,赴校拜訪實習學校的行政人員與輔導教師,瞭解本校實習教師(學生)實習狀況,並填寫實習訪視紀錄。
4. 在期中將邀請現職教師來台大進行實習教師(學生)試教模擬的評審,期末則有實習歷程檔案之製作與觀摩。
5. 實習教師(學生)在實習上如有困惑或疑難,請指導教授給予諮詢與輔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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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本課程與公民科教材教法、教學實習(公民科)課程銜接,將公民科教材教法課程之學科教學知識付諸實施,著重試教、輔導學生、教務行政與班級經營,以期為畢業後擔任教職工作奠定紮實的基礎。 |
課程要求 |
(一) 每學年開始前一個月,赴學生實習學校與學校行政人員、輔導老師、實習教師進行會談,溝通實習輔導目標,協調安排整年度的實習輔導時程與事項,共同簽署實習教師的實習計劃。
(二) 每學期赴學生實習學校督導至少二次。
(三) 每月參加實習教師返校座談。
(四) 定期與實習教師以電話、網路進行聯繫。
(五) 每學期末舉行「公民科教材教法」、「教學實習(公民與社會科)」、「教育實習」三科聯合座談會,讓前後屆學生相知相熟,席間亦會邀請已成為正式教師的學長姐蒞會,傳遞最新教育訊息與教師甄試等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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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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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6:30~18:00 每週五 18:00~19:00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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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【教科書】
(一)實習學校所用「公民與社會科」教科書。
(二)民間版本(二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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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平時評量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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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學期或學年評量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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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師資培育中心平時及學期評量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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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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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說明 |
第2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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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實習教師返校座談 |
第3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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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教材研討一 |
第4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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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慶日放假一天 |
第5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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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學生實習學校督導(時間暫訂) |
第6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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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教材研討二 |
第7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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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實習教師返校座談 |
第8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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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教材研討三 |
第9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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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教材研討四 |
第10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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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教材研討五 |
第11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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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實習教師返校座談 |
第12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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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教材研討六 |
第13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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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學生實習學校督導(時間暫訂) |
第14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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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評量一 |
第15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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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實習教師返校座談 |
第16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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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評量二 |
第17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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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座談會(地點另行通知) |
第18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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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本課程各項教育實習資料 |